打包办!工伤康复待遇与辅助器具配置“一件事”办理攻略
工伤后续的康复确认、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报销……事项多、流程长,怎么办?我市工伤康复待遇“一件事”和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申请“一件事”已将上述服务事项集成打包。具体怎么办、要什么材料、去哪里办?一文为您讲清楚。
工伤康复待遇“一件事”:
因工伤致残或造成身体功能障碍,具有康复价值,需要进行医疗康复或职业康复的职工。具体包含以下服务:
(1)工伤康复确认申请
(2)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申报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申请“一件事”:
已完成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认为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辅助器具确认申请
注意:所选辅助器具不属于医疗救治过程中确因伤情需要立即配置的矫形器(不包括截瘫行走矫形器)和压力衣、异地配置辅助器具或辅具协议机构不能配置的假发及生活类辅助器具等情形。
(1)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确认申请
(2)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更换)核付确认与备案
(3)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申报
办理以上业务,核心材料清单如下,请提前准备好:
(1)业务表单: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
(2)病历材料:提供有效的诊断证明(申请工伤康复的需包含康复治疗建议)、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身份证明: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步骤一:申请
携带材料到各镇街人社分局提出申请。
步骤二:审核
各镇街人社分局收到鉴定申请后将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完整的,出具劳动能力现场鉴定通知书;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各镇街人社分局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步骤三:参加现场鉴定
被鉴定人按照劳动能力现场鉴定通知书明确的鉴定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参加现场鉴定。
步骤四: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步骤五:鉴定结论文书送达
各镇街人社分局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邮寄或到办理窗口领取),将鉴定结论文书分别送达被鉴定人和用人单位。
步骤六:费用结算
“进行康复治疗后”或“配置或更换辅助器具”,相关费用按规定进行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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