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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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配餐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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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6年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配餐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上限90万元(含税),据实结算。该预算金额仅包括采购人实付的财政资金费用,不含个人就餐自付部分费用(午餐配餐需求约230人/工作日/餐,需求数量视配餐供给质量会有增减)。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年。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项目服务自动终止:

  1.达到本项目服务期限。

  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配餐服务的食品安全指标出现2次及以上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经相关监管部门检测认定,本配餐服务合同自动终止。此处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食品中含有有害物质超标、食品加工过程不符合卫生规范导致微生物污染等情况。

  3.因采购人自建饭堂、上级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中心用餐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终止服务的。

  (四)采购内容:

  1.配餐地点。

  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内指定就餐点。

  2.配餐标准。

  提供午餐配餐,就餐采取自助餐模式,分12元和18元两种餐标,根据中心工作人员订餐情况配送,需提供免费足量的米饭、汤(或糖水等替品),菜品应量足、味美、营养健康、品种多样,并及时补菜。其中,12元餐标每餐不少于两款花荤(蔬菜搭配肉类)、两款素菜;18元餐标每餐不少于一款主荤、三款花荤(蔬菜搭配肉类)、两款素菜,一款水果(或酸奶等替品)。

  3.配送管理。

  供应商要将食物配送至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内指定就餐点,提供日常餐具配备、餐具清洗消毒、食物保温、场地保洁、回收厨余垃圾等服务工作。如采购人有紧急用餐需求,需承诺应急情况下45分钟内完成备用供餐。

  4.送餐时间

  法定工作日当天11:40前准备完毕,提供用餐。

  5.菜单

  供应商每周结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提供下周参考菜单,如需临时调整,供应商应提前通知,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改菜单,且菜品质量不得低于原菜品质量。

  6.信息化支撑

  供应商需利用自有或中心信息化平台或设备协助工作人员进行用餐核验等。

  7.用餐流程

  选用分格环保餐盘,采用先付款后用餐模式(个人自费部分),在中心就餐点设置不同取餐排队通道,自助取餐用餐流程如下:

  用餐人核对身份并买单—取餐盘(两种颜色餐盘用于区分不同自助餐标)—用餐人自助选择餐品—就餐—用餐人餐后将餐盘送至回收点。

  二、采购供应商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无行业不良记录。

  (三)具备相应食品经营、集体配餐等行业资质。

  (四)不属于回避单位。

  (五)不接受联合承接、转包、分包。

  三、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组建采购评审小组,并根据《2026年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配餐服务项目评分标准》(附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按既定程序公示无异议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采购资格的,从合格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报名方式

  请意向报名的供应商自行编制投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7时前将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登记证书、相应行业资质、机构介绍、总体服务方案、食品安全及原材料管理方案、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预案、服务质量管理、服务能力、菜品菜式及出品方案、同类项目业绩、经营场所、人员管理和经营状况、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一正两副直接递交到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37办公室,所有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小姐,联系电话:0760-88230321。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配餐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4月2日

  附件

2026年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配餐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一、评审方法

  参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拟采用综合评分的评审方法确定中标/成交候选人,即按既定程序公示无异议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采购资格的,从合格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同且得分均为最高,评审组视供应商的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二、初步资质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2)具备相应食品经营、集体配餐等行业资质;

(3)不属于回避单位。

信用

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无不良记录。

 注:如供应商未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则由评审组核查。

  三、综合评分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分值

总体服务方案

20

根据供应商提供服务总体方案 (含车辆、设备投入情况) 进行评审:
(1)服务总体方案完整、计划安排科学、操作具体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20分;

(2)服务总体方案较完整、计划安排较科学、方案可操作,较能满足项目需求得12分;
(3)服务总体方案欠妥、计划安排欠妥、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
(4)服务总体方案差,较难满足项目需求得0分。 没有提供服务总体方案不得分。

食品安全及原材料管理方案

20

根据供应商提供食品安全及卫生保障方案进行评审:
(1)食品安全及卫生保障方案完整、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先进、操作具体、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20分;

(2)食品安全及卫生保障方案较完整、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较先进、操作较具体、较可行,较能满足项目需求,得12分;

(3)食品安全及卫生保障方案欠妥、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欠妥、可操作性欠妥,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

(4)食品安全及卫生保障方案差,较难满足项目需求,得0分。没有食品安全及卫生保障方案不得分。

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预案

20

根据供应商提供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应急预案优劣情况 (根据发生采购人紧急用餐需求、停水停电停网、断餐处理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1)突发情况下有应急措施,应急方案及应急流程合理,完全满足本项目需要、能应对突发情况、处理时间迅速,得20分;

(2)突发情况下应急措施、应急方案及应急流程较合理、较能满足本项目需要,基本能应对突发情况、处理时间较快,得12分;

(3)突发情况下应急措施欠妥,应急方案及应急流程欠妥,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得6分;

(4)突发情况下应急方案或应急措施差,得0分。 没有提供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不得分。

服务质量管理(内部管理制度)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服务质量管理进行评审:

(1)服务质量管理完整、计划安排科学、操作具体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0分;

(2)服务质量管理较完整、计划安排较科学、方案可操作性较强,较能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
(3)服务质量管理较完整、计划安排可操作不强 或方案操作不太适合本项目,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

(4)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差,较难满足项目需求,得0分。没有提供服务质量管理方案不得分。

服务能力

10

根据供应商的服务能力、服务便捷性、服务响应程度的快慢情况进行评审 :

(1)服务能力强、能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服务响应迅速,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得10分;

(2)服务能力较强、能提供较快的服务、服务响应较快,满足项目需要,得6分;

(3)服务能力较弱、服务便利性较弱、服务响应时间缓慢,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3分;

(4)服务能力弱、服务不便利,不满足项目需要,得0分。

菜品菜式及出品方案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餐点种类、菜品菜式等内容进行评分:

(1)餐点种类多样化、菜品菜式十分丰富,出品方案完整、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

(2)餐点种类较为多样、菜品菜式较为丰富,出品方案较完整、计划安排较科学合理、可行性较高,较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

(3)餐点种类、菜品菜式一般,出品方案欠妥、计划安排欠妥,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

(4)餐点种类、菜品菜式不丰富,出品方差,较难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业绩

10

供应商自2022年以来,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合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