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醒做好招标投标全流程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按照《关于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5〕135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做好招标投标全流程信息公开,请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全流程中,及时、准确、完整公开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等法定应公开信息,规范信息发布渠道与内容格式,共同推动我市招标投标市场公开透明、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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