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按照《关于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5〕135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做好招标计划发布工作,请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立项后及时规范开展招标计划发布工作,共同推动我市招标投标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