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公开处置报废资产的公告
根据《中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拟对一批已到报废年限、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及破损的配件耗材按现状进行公开处置,为规范本次报废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资产
我局公开处置蓄电池、打印机、复印机、交换机、扫描仪、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显示屏以及相关破损配件耗材一批,详见《2025年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报废资产清单》(附件1)。该批资产为报废资产,数量、品质、完整程度均以竞价人现场实地查看为准。
二、竞价流程
(一)现场踏勘
2025年3月28日上午10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统一集中现场踏勘。请有需求的意向竞价人准时到达现场,后续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
(二)竞价方式
1.仅限企业法人报名竞价。
2.请于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1日期间,将本单位《2025年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报废资产竞拍投标承诺书和报价单》(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书面提交密封且加盖单位公章(备注: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承诺真实有效,如核实有误将作为无效竞拍处理)送达至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E37室。
3.采取保底价方式进行竞价,保底价为45979元(人民币肆万伍仟玖佰柒拾玖元整),低于保底价的竞价视为无效。本次竞价采取一次性竞价,价高者得,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2个单位以上的,由相同的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
(三)竞价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1日17时整截止。
(四)资料送达方式
竞价资料密封后,直接送达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E37室
联系人:谭小姐 0760-88512345
三、付款及搬运要求
(一)缴款
竞得者凭我局开具的非税缴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缴纳款项,且须在缴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如若竞得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第二高者作为竞得者,依次类推。
(二)搬运
竞得者负责搬运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搬运期间工人的安全责任。搬运中如损坏场地和设施,竞得者应照价赔偿或修复。竞价完成后,竞得者须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并于缴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清单物质全部搬运清理完毕。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
附件:
1.2025年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报废资产清单.xlsx
2.2025年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报废资产处置投标承诺书和报价单.docx
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