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1月9日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山发〔2019〕1号),将中山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职责整合,组建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不再保留中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已根据最新“三定”方案进行公开。
根据2019年1月9日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山发〔2019〕1号),将中山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职责整合,组建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不再保留中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已根据最新“三定”方案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