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务数据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指引和规范全市各部门的政务数据管理工作,促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以及开发利用,保障数据安全可靠,全面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依据《中山市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局编制了《中山市政务数据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内容,根据贵单位数据管理工作情况,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附件:中山市政务数据管理规范(试行)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12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嘉宏、谭泉浩,8981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