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政务和数据局、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我省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安排,省政务和数据局与省农业农村厅共同开展试点遴选,编制了《广东省数字乡村建设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广东省数字乡村建设试点方案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9日
附件
广东省数字乡村建设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推动乡村建设“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工作要求,现就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试点目标
试点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数字乡村发展路径,加快推动形成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模式,实现农业生产智能化、农村管理数字化、农民服务精准化,显著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和农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到2026年底,试点地区顺利完成数字乡村建设各项试点任务,数字基础设施全面升级和覆盖,涉农数据资源实现共享互通,乡村数字化应用场景持续涌现,形成一批符合广东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为全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试点范围
采取“贯穿式”试点的方式,选取的试点县(区)、试点镇(街道)、试点村,协同开展试点工作。非试点地区可参照本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一)区域综合型试点地区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大安村;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泮坑村;
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
茂名市高州市—云潭镇—读岗村。
(二)领域特色型试点地区
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红卫联社;
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总寮社区;
中山市古镇镇—古一村;
阳江市阳西县—程村镇—红光村;
肇庆市四会市—石狗镇—石狗村;
清远市英德市—西牛镇—塘面村。
三、试点任务
(一)升级完善县域数字基础设施。扎实推进5G网络、千兆光网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因地制宜采用移动通信网络、宽带网络、卫星网络和窄带物联网(NB-IoT)等多种方式,加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区域的网络覆盖。逐步推进智能物联感知终端、无人机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升级改造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推广普及广播电视直播卫星高清超高清终端。加大农村传统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力度,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数字化管理,稳步推动公路、电网、水利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
(二)推动乡村数据赋能。加快构建涉农基础数据库,加强农业生产经营、农村社会管理等涉农信息协同共享。开发涉农数据产品和应用,提高涉农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支持企业汇聚利用农产品的产地、生产、加工、质检、销售等数据,支撑农产品溯源管理、精准营销、供需对接等。开展农村“块数据”建设运营和数据创收试点。培育农业领域数据企业,探索涉农数据产品交易,授权农业数据经纪人进行供需撮合,推动数据要素价值转化与增值等试点工作。
(三)发展智慧农业。加快智能农机与装备研发,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集成应用。聚焦探索重点品种产业数字化,开展智慧农业应用创新建设,建设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实现数字化技术产品集成、示范推广。建设一批数字田园、智慧农场(种植基地)、智慧渔场、智慧牧场,现代化海洋牧场,推动农田建设和渔港渔船全面信息化管理,加强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农业农村发展。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工程,实施“一村一主播”培育行动,持续发挥电商助农增收作用,做好粤字号“土特产”文章,持续深化农产品“12221”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开展乡村旅游数字提升行动,依托互联网推进休闲农业、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发展,更好促进供需对接、激活乡游消费。
(四)推动乡村数字治理。发挥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作用,优化党群服务中心数字化支撑能力,提升基层党委政府协同治理和服务水平。强化县域经济数据的汇聚和治理,辅助县域经济高效感知、精准研判和科学决策。推动视频数据资源共享,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信息实时智慧管理。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数字化、智慧化水平。推动政府各部门业务应用线上集成化办理,加快推进镇村工作人员工作模式从传统模式向“掌上办公”转变。强化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提升农村“三资”监管数字化水平。推进农村“三务”信息化建设,支持有条件地区创新开展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治理方式。
(五)发展乡村数字文化。运用数字技术加强对农业文化遗产、艺术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的挖掘活化和保护利用。加强公共文化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创新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数字化交互体验应用。支持以广播电视媒体、数字文化企业和广大农村居民为主体,创作传播一批展现乡村特色文化、民间技艺、乡土风貌等方面的“三农”题材优质文化作品。打造一批乡村网红,通过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加大对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推介力度。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数字化服务水平。
(六)开展乡村数字惠民服务。加快推动村级便民服务“全程网办”,完善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结合的村级便民服务。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便捷化、数字化水平。夯实教育信息化基础,提升学校和教学点网络及卫星电视教学环境,以数字化赋能县镇村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实施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发展攻坚行动,推进数字技术应用,发展数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开展数字医共体建设试点,建设县域数字化医共体示范项目,构建乡村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开展数字+农业科技特派员(轻骑兵)系列活动,用好“粤农技”“农友圈”平台,广泛发挥农业科技特派员(轻骑兵)服务基层效用。开展“数字村官”、“基层首席数据官”等试点工作,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网络安全进农村等培训活动,提升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
(七)建设智慧美丽乡村。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排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黑臭水体整治、重点农产品收贮运环节质量安全等监测监控。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信息管理,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运用数字技术提升森林质量和古树保护成效,对认捐认养古树名木实行“一树一码”管理等试点工作。探索农业领域碳标签有效路径,发展农村地区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打造“零碳”乡村。
四、试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试点县(区)政府承担试点工作主体责任,负责组织本地试点任务实施,参照国家数字乡村建设指南的建设内容,结合“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科学合理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各试点地区所在地级以上市的政务和数据局、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试点工作统筹,建立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指导试点方案编制,充分运用已建公共支撑能力,避免重复建设,坚决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2025年2月底前将印发的试点实施方案向省政务和数据局、农业农村厅报备,2026年12月底前报送试点区域试点工作总结。
(二)明确试点任务。试点地区要立足自身区位特点、资源禀赋、经济水平等基础条件,灵活因地制宜选择实施路径。区域综合型试点以破解数字乡村发展共性难题为出发点,结合前期试点申报基础,选择至少3个试点任务作为主攻方向,多方位探索数字乡村发展路径。领域特色型试点以特色化发展为目标,聚焦1至2个试点任务,打造有特色、有亮点的数字乡村发展样板。
(三)加强政策协同和资源整合。试点地区要加强政策、资金和项目统筹,用足用好现有的涉农政策和资金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专项资金,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联动”的建设运营体系,做好信息采集设备、网络基础设施、应用支撑平台等软硬件基础设施的运维工作,保证基础设施持续高效运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指导。省政务和数据局、农业农村厅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试点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建设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百千万工程”相关工作安排,加强对试点地区的业务指导。
(二)加强资金支持。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结合数字乡村建设工作部署,对符合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奖补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积极探索数字乡村金融支持模式,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
(三)加强资源支持。推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优先向试点地区倾斜,引导更多数字化企业为试点地区注入社会力量。深化帮扶协作机制,强化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县(区)级对口帮扶,推动县域资源整合、要素互补、互惠共赢。
(四)加强智力支持。持续深入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在试点地区打造“农村科技特派员+”典型案例。加强试点地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农业经理人培养等建设培训,加强试点地区数字化人才培养。进一步推动省百校联百县助力“百千万工程”行动,鼓励高校院所在试点地区着重围绕数字乡村建设探索合作共建结合点,强化对试点地区的人才、科技和智力支持。
(五)加强宣传支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益农信息社、自媒体等渠道对试点地区建设成效和创新做法开展广泛宣传,推动典型经验交流和创新成果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