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担心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服务帮到你~
一站办理多个事项
省时省力更省心!
什么是“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服务,将生育登记凭证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申领、国(境)内出生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卡申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新生儿医保缴费)、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等多个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实现同步办理、一次办妥!
办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儿家庭可申请办理:
1. 新生儿母亲在广东省内具有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资质的助产机构内分娩,且该新生儿首次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2. 新生儿不满一周岁,父母双方具有广东省内户籍且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随省内家庭户户籍居民的母亲(或父亲)办理出生登记。
所需材料
1. 新生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支持电子证照)。
2. 办理“国(境)内出生登记”需提供入户方身份证、户口簿及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
3. 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需提供新生儿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
4. 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需提供新生儿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作为监护人关系证明)。
5. 办理“查询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可自主查阅相关内容。
6. 办理“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后,数据会同步到“广东母子健康e手册”中,自动生成档案,为科学育儿提供线上服务。
注意: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电子证照在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后生成;新生儿居民户口簿的电子证照在国(境)内出生登记后生成。
办理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最短仅需5个工作日(不含制证及邮寄时间)。
线上如何办理呢?
邮寄是否要钱呢?
请继续往下看
01 下载登录
扫码下载“粤省事”APP,登录后搜索“出生一件事”。
02 阅读须知
选择办理情形,勾选承诺书,开始办理。
03 填写信息
选择待办业务,填写办理信息,包括新生儿及父母信息、入户信息、医保和社保卡信息(按需填写)。
04 选择领取方式
出生医学证明和社保卡可邮寄或现场领取;公安机关签发电子户口簿,若需要打印居民户口簿,可由父或母(入户方)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户籍地公安办证点打印小孩的户籍信息。
05 上传材料
通过“数字空间”扫脸授权申领或上传图片。此外,新生儿父亲(母亲)可以在“个人数字空间”选择【委托授权】,委托给新生儿母亲(父亲)办理。
06 签署提交
新生儿父母查看并确认签署文件后,根据页面提示完成电子签署(即双方扫脸、双方签字)。提交申请后,可在“我的-办事记录”查询最新办理进度。
注意事项
1.同一新生儿申请取消出生医学证明超过5次将无法再次线上申请,需到线下办理。
2.无法通过人脸识别方式认证进行网上申领的情形包括:
①外籍人士;
②台湾同胞;
③华侨;
④夫妻双方均为港澳同胞;
⑤其他特殊无法刷脸认证的情形(可咨询分娩机构);
⑥换发和补发出生证。
3.出生医学证明和社保卡将采用分开邮寄的方式,邮资到付。如有疑问,请致电11183咨询。
4.社会保障卡的邮寄领取方式,邮件派送前将会通过短信告知取件码,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凭取件码签收;如需代领卡,需将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取件码提供给被委托人代领,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因申领人个人原因导致EMS未妥投,社保卡将退回个人选择的受理网点代为保管;如12个月仍未领卡,卡片将作销毁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5.医保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参加居民医保;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跨两个医保年度的,可同时参加上年度和当年度居民医保,具体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政策规定执行;新生儿监护人办理参保登记时处于拟参保地下一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的(具体以各地通知为准),新生儿可同时参加当年度和下一年度居民医保。
6.“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事项下新生儿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地为父方或母方户籍所在地,《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2年版)》规定,新生儿可于出生6个月内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支付。具体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政策规定执行。
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新生儿医保缴费)需先经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申请人请及时登录“粤税通”小程序或者“粤省事”小程序完成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具体路径如下:
(1)“粤税通”小程序: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2)“粤省事”小程序:选择税务—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社保服务—城乡居社保费清缴。
如有缴费疑问,可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60-89817431
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