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拓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使用范围,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降低职工购买法拍房的资金压力,结合我市实际,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法拍房操作细则》)。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三)《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中房金通〔2022〕39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法拍房公积金贷款的定义。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买受人,通过中山市两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产权清晰的房产,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明确法拍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对象。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法拍房买受人,配偶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三)明确法拍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申请人竞拍的房产除须符合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要求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房产楼龄在10年(含)内;
2.原业主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3.不存在设立居住权、租赁权等无法腾退的情形;
4.纳入人民法院指定的拍卖平台或渠道进行公示;
5.属于自然人名下的房产;
6.房屋土地使用权应为出让方式取得。
(四)明确法拍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比例、年限及利率,按照我市现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执行,其中贷款额度以拍卖成交价与房屋评估价的孰低值作为计算基数。
(五)明确法拍房公积金贷款模式及办理程序,包括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后发放贷款、落实阶段性保证担保后发放贷款和法拍房商转公贷款三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