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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攻略② | 消防责任主体每月需完成消防自查自改!操作指引在此→
信息来源: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布日期: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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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谁要完成(详见后

  所有的消防责任主体,包括个体户、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个人,均需参与填报。

  Q:什么时候需要完成

  全省消防责任主体每月都须在月底前完成当月的自查自改。

  Q:未及时完成的后果

  未按时完成自查自改上报、未按照要求期限完成整改的消防责任主体,将会被消防部门列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重点对象,发现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并扣除消防信用积分,甚至列为失信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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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服务入口

  进入粤商通APP,点击首页左上角【请登录】,根据指引完成人脸识别登录,登录后在首页下拉找到【重点推荐】-【消防自查自改】-点击【填报】进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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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填报主体基本信息

  查看事项说明后点击【开始自查自改】(右上角小问号为操作指引),填写【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信息】和选择【办理主体类型】,个体户/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须填报主体基本信息;点击【选择】查询企业名称,将会自动填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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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填报场所基本信息

  根据上报主体的真实情况,选择场所类型(可多选)、建设类型、经营业态;填写场所地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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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完成自查自改报备

  查看各任务中的自查项目的【自查内容】【自改措施】【自改期限】,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查结果,包括【存在或不存在问题/隐患】两种,所有任务项填写完成后,全部显示为【已填报】即可点击【确认并提交】,完成当月自查自报,有【未整改】任务待完成的,按期完成后应再次发起自查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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