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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与深圳试行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跨城互认合作
信息来源:南方+发布日期:2023-02-21

2月17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深圳、中山试行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跨城互认合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深圳市中山市战略协作框架协议》,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商议,决定在深圳、中山两地试行深中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跨城互认改革

中山与深圳将按照示范先行、协同共推、风险共防的原则,通过建立共商协调机制,打破地区分割界限,创建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助力深中两地食品经营企业抢抓大湾区融合发展先机,推动规模化企业快速跨区域高质量发展。

首批互认事项包括中央厨房配送资质互认餐饮管理企业资质互认

中央厨房配送资质互认

指在深中两地任一区域设立中央厨房并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许可的,可在深中两地跨城设置的所属餐饮门店(或加盟店)配送许可范围内的食品,中央厨房在跨城地不需再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餐饮管理企业资质互认

是指对于餐饮管理企业在两市跨区域经营的,仅在深中任一地依法注册,即可在深圳、中山行政区内享有与当地餐饮管理企业平等的地位和权利。

根据《通告》,“跨城互认”企业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跨城互认”企业经营的食品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跨城互认”企业涉嫌食品安全刑事犯罪的或因违背信用管理规定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再适用“跨城互认”。

接下来,深中两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建立业务对口联络机制、信息互通协调机制、协调监管机制、协同应急机制、食品安全联合行动机制、制约管理机制,强化对辖区食品经营单位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跨城经营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