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开办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公安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全力推动企业开办刻章费用改革工作。2023年2月1日起我市实施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进一步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2023年2月1日起经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新增登记注册的企业,包括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非公司企业法人(简称“新开办企业”,以上均不包含分支机构),可享受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
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共4枚,包括法定名称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各1枚。印章材质为普通合成材料且不带芯片,印章规格和标准应符合公安机关的印章备案管理相关要求。
不能享受印章免费刻制的几种情形:
非上述企业;
非新开办企业;
新开办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3个工作日未参与的;
企业选择其他印章材料或其他名称印章的;
新开办企业自愿不参与的。
新开办企业登记注册地所在镇街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