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年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配餐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上限80万元(含税),据实结算。该预算金额仅仅包括采购人实付的财政资金费用,不含个人就餐自付部分费用(午餐配餐需求约230人/工作日/餐,需求数量视配餐供给质量会有所增减)。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年。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项目服务自动终止:
1.达到本项目服务期限。
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配餐服务的食品安全指标出现2次及以上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经相关监管部门检测认定,本配餐服务合同自动终止。此处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食品中含有有害物质超标、食品加工过程不符合卫生规范导致微生物污染等情况。
3.因采购人自建饭堂、上级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中心用餐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终止服务的。
(四)采购内容:
1.配餐地点
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内指定就餐点。
2.配餐标准
提供午餐配餐,就餐采取自助餐模式,分14元、18元和20元三种餐标,根据中心工作人员订餐情况配送:需提供免费足量的米饭、汤(或糖水等替品),其他菜品应量足、味美、营养健康、品种多样、及时补菜。其中,14元餐标每餐不少于四款花荤(蔬菜搭配肉类)、四款素菜;18元餐标每餐不少于一款主荤、四款花荤(蔬菜搭配肉类)、四款素菜、一份水果(或酸奶等替品);20元餐标每餐不少于两款主荤、四款花荤(蔬菜搭配肉类)、两款素菜,一份水果(或酸奶等替品)。
3.配送管理:成交供应商要将食物配送至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内指定就餐点,提供日常餐具配备、餐具清洗消毒、食物保温、场地保洁、回收厨余垃圾等服务工作。如采购人有紧急用餐需求,需承诺应急情况下45分钟内完成备用供餐。
4.送餐时间
法定工作日午餐于当天11:40前送到。
5.菜单
供应商每周结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提供下周参考菜单,如需临时调整,供应商应提前通知,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改菜单,但菜品质量不得低于原菜品质量。
6.信息化支撑
成交供应商需利用自有或中心信息化平台或设备协助工作人员进行用餐核验等。
7.用餐流程
选用分格环保餐盘,采用先付款后用餐模式(个人自费部分),在中心就餐点设置不同取餐排队通道,自助取餐用餐流程如下:
用餐人核对身份并买单—取餐盘(三种颜色餐盘用于区分不同自助餐标)—用餐人自助选择餐品——就餐——用餐人餐后将餐盘送至回收点。
二、采购供应商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无行业不良记录。
(三)具备相应食品经营、集体配餐等行业资质。
(四)不属于回避单位。
(五)不接受联合承接、转包、分包。
三、候选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组建采购评审小组,并根据《2025年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配餐服务项目评分标准》(附件)的要求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供应商候选人,按既定程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第一顺位供应商为采购候选人,若第一顺位供应商在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的或自动放弃采购资格的,则确定第二顺位为采购供应商,以此类推确定最终采购供应商。
四、报名方式
请意向报名的供应商自行编制投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 8 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登记证书、相应行业资质、机构介绍、总体服务方案、食品安全及原材料管理方案、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预案、服务质量管理、服务能力、菜品菜式及出品方案、同类项目业绩、经营场所、人员管理和经营状况、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邮寄或直接递交到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37办公室,所有报名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小姐,联系电话:0760—88512345。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配餐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4月29 日
附件:
2025年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配餐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一、评分选取方式
采用资质审查、综合评分确定中供应商候选人,按既定程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第一顺位供应商为采购候选人,若第一顺位供应商在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的或自动放弃采购资格的,则确定第二顺位为采购供应商,以此类推确定最终采购供应商。
评分小组先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初步资质评审;然后对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供应商,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评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评分,计算出各项评审因素的算术平均值后合计总和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机构。
如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同且得分均为最高,评分小组视供应商的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二、初步资质评审
三、综合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