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1551号)、《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调整实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粤政数〔2024〕3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各行政监督部门督促目录内交易项目进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交易。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和数据局反映。
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修订,《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中府办函〔2021〕108号)同时废止。
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