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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4-09-27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中山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4年版)》(以下简称《市标准》)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标准贯彻实施。各镇街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政府兜底保障职能,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作为民生保障的重点任务。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

  二、推动标准落地落实。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市标准》实施应用的综合协调与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中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重大问题。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细化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不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落地落实,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附件:中山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4年版)




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中山市民政局

中山市司法局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中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中山市妇女联合会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