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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1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2-08-01

何景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山市接诉即办工作启动立法形成制度体系的建议》(建议第2022015号)收悉,经综合市司法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非常感谢您对接诉即办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您对我市接诉即办工作现状及存在不足的建议很中肯,提的建议也很有针对性。我局作为本建议的主办单位,及时组织市司法局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均达成一致意见,对您提出的我市接诉即办工作启动立法形成制度体系的建议表示赞同,并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深入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建议对接诉即办存在的不足和短板进行了深刻分析

近年来,我市12345热线在推进接诉即办、马上办、中易办取得了一定成效,增强了基层治理的靶向性和精准性。但在推进接诉即办改革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比如,“接诉”与“即办”的范围规定不够明确、主体责任权责边界不够清晰、诉求办理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协同机制发挥不够充分、主动治理有待深化等,需要进一步科学界定接诉即办的职责边界、权利义务,持续优化工作机制、考核机制等,使接诉、处置、派单、办理、考评、监督等各个环节无缝衔接,提炼事项使接受派单向部门主动领办转变,将接诉即办改革在法规层面上进行提升固化,提高接诉即办改革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三、结合实际,积极推动接诉即办工作的落实

(一)关于不要让“接诉即办”变成“接诉即转”建议

吸收采纳该建议。我市通过借鉴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城市政务热线的先进举措,总结北京“接诉即办”实践经验,结合中山实际,探索“接诉即办”的中山发展路径:即坚持“接、快、办”理念,实现公开事项“即时办”、紧急工单“马上办”、普通工单“快速办”、上级工单“依规办”,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的长效机制。建立三类工单分级体系,分别为紧急工单、普通工单、上级工单。围绕生产生活的迫切需要、安全隐患和社会稳定等诉求,以清单形式界定紧急工单的事项和标准,首批清单包括井盖缺失、污水外排、噪音污染、道路破损、树木倒塌、违规施工等在内的21个紧急求助细项。紧急工单基本落实“1小时联系群众、2小时抵达现场、3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置”的要求。为切实将“接诉即办”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组织召开全市12345“接诉即办”工作专项培训会,邀请镇街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参加培训,详细介绍“接诉即办”工作流程,要求大家要提高政治站位,注重问题分析,以“巧办法”“好机制”“硬投入”高效解决市民群众的诉求问题。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原则,建立健全长效的督办、考核和问责体系。在回访工作限于评价为不满意工单的基础上,增加了紧急工单100%回访要求,认真核查承办主体的履职成效。制定中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全面压实承办部门在接诉即办落实情况、工单办理效率、处置结果等效能的主体责任,真正让“民有所呼、我必有应”落到实处。

(二)关于以启动立法促进“接诉即办”转作风、再出发的建议

吸收采纳该建议。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设区的市人大和其常务委员会、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可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接诉即办工作属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的范畴,符合我市立法权限。

根据问题导向立法的要求,在上位法的规定空间内,我们将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并结合我市接诉即办工作具体实践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综合考量,借鉴省内外城市的经验做法,条件成熟后纳入立法规划、计划,积极推动我市接诉即办立法工作开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接诉即办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月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