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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1-02-24

按照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要求,现梳理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

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局党组会议分别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扎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推动实施,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思维、践行依法行政。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守规矩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提高个人法治素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令行禁止。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当好班子和干部群众的表率。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将法治建设列为重点工作,召开局党组会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法治专题讲座,认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与年度学法考试活动,参考率和优秀率均为100%。

(二)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制定《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会议制度》《政务服务信息工作制度》《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保密制度》,提高工作规范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微信等载体加强业务信息发布和法律政策解读,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基层群众关切。建立健全意见反馈机制,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12345沟通社情民意作用,将企业群众诉求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设立“我要吐槽”窗口,收集群众办事意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中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强化制度执行,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一是制定印发《中山市政务服务质量提升大会战实施方案》,围绕制度机制创新、推进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改革、“四办”改革及推动信息化基础能力提升等四大方面,全面对标学习广州、深圳最优政务服务水平。“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工作进展顺利,制度改革创新成效初显。二是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应用,从材料核验到“免证办”应用升级,电子证照调用量超过219万次,657项业务开展电子证照应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共签发268类超过1350万张电子证照。三是通过“四免”改革优化工作,制定第一批“免盖章、免签名、免证办”清单并开展系统优化改造,不断减少材料、减少时限、减少跑动,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全面应用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成果,市镇两级标准化收件、受理、审批、办结、出件。目前,已全面梳理超1000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样表空表及审批标准。

  (四)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一是厘清市镇权责边界,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推进新一轮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改革,将已实现省市县事项名称、事项类型、事项编码、编码规则“三级四同”的政务服务事项与新一轮镇街权责一一对应起来,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镇街权责清单进行统一管理,告别权责清单表格管理时代。二是优化行政审批职能,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加强全市对区域开发、发展规划、用地审批等宏观管理职权的统筹管理力度,确保在市级统筹指导下,高质量推进镇街开发建设。扩大镇街商事登记管理职权,除市财政投资项目外,工程建设相关的事权一律下放各镇街审批办理。同时,将一些专业要求高、实施难度大、承接能力弱、年办理量极少的管理职权收回市直单位办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上通过,印发《中山市镇街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2020年版)》,共委托镇街政府实施607项依申请权责清单。三是增强社会管理能力,提升综合执法水平。经逐步梳理后,分批公布授权调整2521项行政执法事项给全市各镇街行使。明确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镇街内设执法机构,具体行使镇街相对集中后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等行政执法职责。在省内率先落地部署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按照“一统筹四统一”职责定位,真正用信息化手段打通基层行政执法的“最后一公里”。

 (五)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一是主动公开,规范两清单事项内容。重新梳理全市权责清单事项8254项,形成市直部门权责清单37张,镇街政府权责清单25张,在省政务服务网政务公开栏目统一对外展示,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梳理政务服务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主体等信息,形成含102项收费事项的收费清单。二是建章立制,规范两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制定《中山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权责清单编写规范、管理平台、公开渠道以及部门职责分工,制定承接省、市、镇街三级权责清单调整流程。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形成规范统一的收费信息内容,在动态调整办事指南时,同步实现收费清单动态更新。三是动态调整,优化两清单实施效果。2020年,根据《中山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承接省级权责清单委托类303项、下放类17项、重心下移类787项。在市政务服务大厅相关审批窗口,制定收费信息温馨提示牌,方便企业群众在办事时知晓收费名录及收费标准。

(六)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做好通盘谋划。全省第二部以市政府规章形式印发《中山市政务数据管理办法》,促进政务数据横向跨部门和纵向跨层级统一汇聚、共享管理。精心编制“智慧城市”三年行动计划,谋划建设集服务民生、产业升级、社会治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努力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中等智慧城市中山样板。二是打造基础能力平台。建设覆盖“市-镇-村”三级的一张网,搭建政务云平台两大资源池和信创云平台,提升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三是聚焦网办能力提升。全市七大类3362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上可办率达100%。“粤省事·中山”累计上线796项服务,实名用户数量超387万。“粤商通”上线397项服务,注册企业超过23万家。推广“好差评”制度,大厅推广度100%,实现100%对接政务服务业务系统。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宣传方面,力度有待加大,形式内容有待丰富创新,市政务服务大厅法治宣传的平台作用有待发挥。二是法治教育方面,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除组织参加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学法考试和干部培训之外,在全局组织的培训活动中,法治方面内容应适当增加,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

四、2021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教育培训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查找不足及时改进,力争法治建设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强化教育培训,把学习宪法、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政务服务信息,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对依法行政进行有效监督。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制约, 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加速推动法治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

以中山新型“智慧城市”三年行动计划为引领,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夯实城市信息化新基础,配合省推进法治广东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打造城市数字使能平台,构筑智慧城市新底座。推进中山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深化数据融合应用,推动数字政府新应用。强化数字政府运营管理,打造城市大脑新体验。做好“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等系统功能上线对接工作,宣传推广“数字政府”建设成果。落实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监理、统一运维,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服务能力

对标国内一流城市,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打造高水平依法行政服务团队。以省政数局“云桌面”试点和“全城通办”试点为契机,建成政务服务功能聚集、一次录入、全程办理的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全城通办目标。加强政务大数据的统筹利用,高质量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加强全市统筹,对市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分类分批实施“整体外包、企业管理”的统一服务模式。以镇街公共服务办成立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事权下放,统一全市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实现统一标准、统一监控、统一管理。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思路和措施

采取的整改思路和措施主要有:一是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制。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法治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工作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亲自抓落实,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建设意识。建立党组定期集中学法制度,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利用各种途径自学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效果。推进行政公开,增强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