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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赋能促提升!民众街道给个体工商户送上“服务礼包”
信息来源:民众发布发布日期:2026-10-19

  为扎实推进第五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落地见效,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助力个体工商户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连日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众分局联合中山市个私总会民众分会(办事处)开展商户走访调研、政策宣讲专项服务。

  走访过程中,工作人员与各商户负责人面对面深入交流,详细了解门店日常经营状况与实际诉求,倾听商户经营心声。同时聚焦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重点宣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个转企)相关扶持政策。

  工作人员细致讲解“名特优新”个体户申报标准、品牌培育优势、专项扶持红利,引导特色经营商户树立品牌意识、深耕特色业态、提升市场竞争力。针对经营规模稳定、发展潜力良好的商户,详细解读“个转企”办理流程、税费优惠、经营优势等内容,打消商户转型顾虑,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升级发展。

  现场为商户解答合规经营、日常监管等常见问题,主动收集商户意见建议,精准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有效提振商户经营发展信心。

  下一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众分局、中山市个私总会民众分会(办事处)将持续深耕服务主业,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帮扶工作,精准推进“名特优新”培育、“个转企”提质增效工作,全力赋能辖区个体经济蓬勃发展,助力街道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指南

  一、申报途径

  输入下方申报系统地址,选择“广东省-中山市-所在镇街”进入地方申报窗口进行申报。

  1. 电脑端:http://203.83.237.106:2080/grade-individual/home/index

  2. 手机端:http://203.83.237.106:2080/grade-individual-app/home/index

  二、申报时间

  2026年11月15日前

  三、申报前提

  申报个体工商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中山市范围内登记成立满2年及以上;

  2. 已缴纳上一年度税款(免税情形除外)或已以单位形式为雇员缴纳社会保险;

  3. 已报送上一年年度报告,主体状态为存续(不含吊销、注销、撤销、歇业);

  4. 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认定。(您的分型情况可通过“全国个体工商户名录 https://gtgsh.samr.gov.cn/gtml/”查询,“生存型”个体工商户可通过部门推荐方式申报。)

  四、申报分类

  各类个体工商户以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分类仅可选择一种进行申报。

  1. “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晓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等。

  2. “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传统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认定登记或商标、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3. “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4. “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经营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五、 申报手册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个体工商户申报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