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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办事指南来了
信息来源: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日期:2025-06-10

  事项名称: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及个体工商户。

  线上办理: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点击“企业一件事”—“准入准营”—“开办道路货运企业”—“我要办理”—“立即办理”,即可在线办理。

  “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网址:

  https://apps.gdzwfw.gov.cn/one-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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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本事项由各镇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交通业务审批部门)具体实施。

申请:申请人需备齐资料向各镇街政务中心综合(或交通)窗口提交资料。

受理:各镇街政务中心综合(或交通)窗口工作人员按要求收齐资料后,开具接收凭证给申请人并及时转送镇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交通业务审批部门)进行审核资料。

审核:各镇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交通业务审批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严格按要求对资料进行审核。

决定: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通过审核的,各镇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交通业务审批部门)作出决定。

送达:领取结果。该事项许可结果已实现电子证照。申请人通过粤商通自行下载打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电子证照。邮箱自行下载或按约定方式到线下窗口领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选择邮箱送达的,申请人需填报一个邮箱)。

  申请材料: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需提交材料:

  1.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请表(申请人提交或在线填报)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已购置车辆的提交)

  4. ★机动车行驶证(已购置车辆的提交)

  5. 已聘用驾驶员的提交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

  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个体工商户提交安全运营承诺书)

  7. 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对车辆或从业人员承诺的提交)

  说明:企业营业执照信息由受理单位通过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等渠道获取;其它所需的车辆技术资料、驾驶员从业资格等信息由受理单位通过省运政信息系统、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等渠道获取。

  已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 《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

  2. ★机动车登记证书

  3. ★机动车行驶证

  4. 车辆转籍、过户证明(转籍、过户车辆提供)

  5. 车辆电子照片校验回执或符合规范的车辆电子照片

  6.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记录表(新车或转籍、过户车辆超过90天的提供)

  通过“一件事”合并申办以上两项业务的,标★符号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说明: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车辆卫星定位信息等由受理单位通过省运政信息系统、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等渠道获取。

  现场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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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查看)

现场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收费标准:免费


扫描以下二维码获取材料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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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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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运输业户安全运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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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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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