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黄俏伦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立法发言人冯镜华解读《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简称《条例》)有关内容,市发改局、市政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负责人分别介绍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条例》已于2023年8月31日经中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三审通过,并于2023年11月23日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
《条例》旨在全面规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构建企业从开办、投资建设、生产经营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体系。一是结合中山实际情况,细化国务院条例和省条例的规定,增强可操作性;二是借鉴深圳的成功经验,转化为中山制度安排;三是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固定的法规制度措施。《条例》共五章五十七条,确定了39项制度和措施,全方位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促进招商引资,提升产业竞争优势,《条例》首先从吸引“企业进入”方面进行了明确,共设立了8项制度措施。其中,从产业协同发展、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等方面设定了2项制度措施。同时,简化企业设立程序,围绕企业准入准营、财产登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设定了4项制度措施。此外,还提出了完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的具体做法,从企业用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才培养、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设定了2项制度措施,提升企业用工便利度,解决技能人才短缺、人事关系的问题。 在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方面 《条例》从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企业融资提供支持、重视企业诉求和政策服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优化执法监督措施、强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考核六个方面设定了30项制度措施。其中,针对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供惠企便民的高效服务,《条例》围绕政务服务标准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流程、行政许可和审批、办税效率、政务服务评价等方面设定了7项制度措施。 在市场退出机制方面 《条例》旨在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条例》共设定了1项制度措施。 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就《条例》答记者问: 《广州日报》记者问:请问市市场监管局,符合什么条件的银行和相关机构可以参与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业务?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伍彬答: 根据《中山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办法(2021年修订)》规定,相关合作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合作银行应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或设有分支机构,依法取得金融许可资格,进行合法经营。 二是保险/担保机构应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或设有分支机构,依法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融资担保业务许可的资格,进行合法经营。 三是知识产权评估/服务机构,应获得合作银行准入或认同开展知识产权评估/服务业务。 四是合作机构应设立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团队,服务效率高,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 符合上述条件的合作机构,可以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成为合作机构,当出现贷款损失时就可按规定获得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 《香港文汇报》记者问:请问市发改局,企业在信用中国开展信用修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市发改局副局长陆松煊答: 一是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 二是达到最短公示期限。根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的相关规定,以普通程序作出的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平台网站应当进行归集和公示。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其他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一年。最短公示期届满后,方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终止公示。最长公示期届满后,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同一行政处罚决定涉及多种处罚类型的,其公示期限以期限最长的类型为准。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起点以行政处罚作出时间为准。 三是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申请提前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说明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的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意见,或者其他可说明相关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材料;(二)信用承诺书。 《南方日报》记者问:行政执法质效与企业生存发展密切相关,与市场公平公正程度也联系紧密。请问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将如何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 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朱建华答: 让守信者得“甜头”、失信者有“痛感”,这是行政执法有“力度”和有“温度”的具体体现,也体现出行政执法在维护市场公平公正方面的作用。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执法协调监督部门,将从事前、事中和事后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有机统一的监督,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紧盯执法职权,做好执法源头规范。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工作,细化、量化弹性执法权限、裁量幅度;完善赋权镇街事项评估工作机制,依法动态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推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有序,以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满足群众期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强化数字赋能,实施全程闭环监管。推动中山“粤执法”办案平台的优化,继续优化自由裁量权自动匹配、案件信息录入等功能,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留痕、全流程闭环、全流程监管、全数据共享的智能执法模式,实现行政执法办案全程网办、留痕可溯、监督预警。 三是健全监督体系,促进执法质效提升。加快建设市镇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强化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情况的指导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常态化评查机制,从法律适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到案卷文书的规范性,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执法案卷进行全面体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持续增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也将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将行政执法监督情况作为依法行政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强化对部门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 《中国报道》记者问:《条例》中提出,要建设市场主体诉求快速响应机制,作为12345热线主管部门,请问市政数局是否有相应举措?情况如何? 市政数局副局长郝金锁答: 自2021年以来,市政数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企业诉求“马上办”响应工作机制,先后打造“书记市长直通车”“企业服务1号线”等品牌,真正实现了涉企诉求快速响应、闭环服务。总结起来,主要有三大抓手: 一是健全机制。印发《中山市企业诉求“马上办”全时响应工作方案》,构建职责明确、接诉即办、无事不扰、协同联动的 7×24 小时企业诉求“马上办”响应工作机制。 二是接诉即办。严格落实企业诉求“135接诉即办”响应机制,即部门在收到12345平台转派过来的工单后,1小时内电话联系企业、3个工作日内反馈阶段性办理情况、5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或办结。 三是周全服务。推行“五个一”标准化服务,通过设立企业诉求1条专线(即企业服务1号线)、诉求跟踪1个专班、接诉即办1套机制、专题分析1份报告、智能助手1套系统,全面提升政企沟通体验感、获得感。 2023年,“企业服务1号线”已受理企业诉求超1.6万件、按时办结率100%、办结满意率97.83%,切实有效解决了企业的“急难愁盼”。 《新快报》记者问:《条例》中提出,要加大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助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请问市政数局,当前我市在运用数据服务市场主体办事方面有哪些举措? 市政数局副局长郝金锁答: 市政数局充分应用大数据等技术,通过技术驱动带动服务模式创新、效率变革,以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体验感,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是全力推行政务服务“免证办”,聚焦企业群众高频服务,以电子证照的授权调用代替申请人办事纸质材料的提交,现已实现219个事项“免证办”。 二是通过数据比对、智能校核等手段,实现超100个事项“智能秒批”。 三是依托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粤省事、粤商通等数字平台加大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等的综合复用,实现高频业务申报表单“免填写”,让申请人网上办事“少填快办”。四是建成中山市企业电子印章平台,为我市企业提供企业电子印章免费发放服务,进一步便利企业营商,方便企业线上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