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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了,养老保险、工资、年休假怎么处理?看完就懂→
信息来源:中山人社发布日期: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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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职场闯

难免离职跳槽

有网友笑言

一不小心

连社保、工资、年假都亏了

那么离职时

养老保险、工资、年休假

该怎么处理?

职场护航在路上

这就为大家一一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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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离职后,很快找到新工作

  应提醒新工作单位及时为自己办理参保手续,根据劳动法规定,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就应依法参保缴费。

  若离职后,暂时没找到新单位

  可以在户籍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非本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就业登记证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了新单位后由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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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害其工资报酬权益,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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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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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依法协商确定年终奖的分配方法、计发方式、领取条件等劳动者离职时符合年终奖领取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