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繁体版 长者助手 无障碍辅助浏览
当前位置:首页 > 窗口动态
黄圃镇专窗服务“个转企” 绿色通道“简易办”
信息来源:黄圃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发布日期:2023-08-08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通过升级转型,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不断发展扩大,黄圃镇政务服务中心增设“个转企”服务专窗(12号业务窗口),配备业务专员,为“个转企”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黄圃镇政务服务中心12号业务窗口“个转企”服务专窗

  哪些情形适用“个转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个转企”:

  一、登记成立两年以上。

  二、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符合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三、上一年营业收入或者用电量前1000名的个体工商户。

  四、已在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五、法律法规要求特定行业经营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但目前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

  六、根据自身实际及发展需求,有转型升级为企业意愿的个体工商户。

  受理窗口:黄圃镇政务服务中心12号业务窗口“个转企”服务专窗

  咨询电话:0760-28113023

  温馨提示:

  1.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时,转型企业的股东(投资人、负责人)至少一个为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2.转型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须与原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同在中山市行政区划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