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正值高温酷暑季节
对于广大劳动者
特别是户外劳动者而言
夏天将增加一项收入——
高温津贴
那么,高温津贴怎么发?
发多少?哪些人可以领?
单位不肯发怎么办?
中山人社做出详细解答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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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
1.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的;
2.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我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
广东省高温津贴每年6-10月发放,连发5个月。
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这些是高温津贴以外必备的清凉饮料。
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划重点: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不会!
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高温津贴应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会面临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者可拨打12333电话举报。
职工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本人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天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经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温馨提醒
盛夏时节
即使在高温下工作
也要照顾好自己
注意防暑~
做好防晒~
多多喝水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