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4月27日,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办法》政策解读专场新闻发布会,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梁宏韬介绍近年来中山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政务服务融合发展的举措和成果。
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办法》政策解读专场新闻发布会。南方+ 杨慧荣 拍摄
政务服务与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办” 梁宏韬表示,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为牵引,通过政务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的融合创新,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当前,中山正有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延伸。在全国首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大厅”,为市民提供立案、保全、司法救助等十多项服务;设立诉前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实现了政务服务与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办理。支持公证服务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以及火炬开发区、石岐街道和坦洲镇政务服务中心,更好方便基层群众就近办理公证咨询、办证等公证业务。 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办” 在“粤省事”上线法律服务专栏,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委托律师等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指尖办”。在翠亨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探索启用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设备,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就近办、视频办”。 当前,中山利用12348法律援助中心热线,整合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企业群众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这让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得到拓展。 “未来,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以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切入口,找准公共法律服务与政务服务的结合点,推动两大领域服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赢。”梁宏韬表示,同时,中山将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数据的综合应用,通过加强数据对接及开放治理,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司法行政等领域数字化转型加速,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政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