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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这个时间段,部分人社业务暂停办理
信息来源:中山人社发布日期:2023-04-27


各位亲们注意啦!

 5月1日0时至5月7日24时 

 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停机

期间

全市人社部分

网上查询和办理业务

暂停服务

多项社保业务办理将有变化

小伙伴们注意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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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社保)办事大厅,以及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广东省人社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自助一体机、各地自建网上服务平台等线上服务渠道暂停以下服务查询及办理

  (一)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含职业伤害保障)、失业保险所有业务。

  (二)全省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租赁)费用联网结算。

  (三)就业创业专项资金、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就业类业务。

  (四)稳岗补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等补贴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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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8日0时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线上服务同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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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原定于2023年5月发放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定期待遇、工伤保险(含职业伤害保障)定期待遇、失业保险一次性待遇将提前至4月底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和未提前发放的待遇将于5月底前完成补发。

  也就是说,4月份养老金已于4月初发放。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您5月份的养老金将提前到4月底发放。

  (二)2023年5月1日0时至5月7日24时,全省各类公共服务窗口、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暂停受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业务,公共服务窗口按照原工作时段提供咨询服务。停止受理业务时段不计入相关业务办理时限,期间需办理业务的人员可于系统升级完成后补办业务,应发待遇按规定予以补发。

  (三)2023年5月1日0时至5月7日24时,全省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租赁)费用暂停联网结算,期间门诊、出入院的工伤职工可于系统升级完成后办理补就医登记和联网结算,也可自费结账后按零星报销方式处理。系统停机升级前符合出院条件的工伤职工应及时办理出院和联网结算。

  (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的线下(大厅)收件服务正常开展,线上办理服务恢复时间根据系统重新上线情况确定。

  (五)停机期间,全市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经办窗口可受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系统恢复后再行审核。

业务恢复初期

请尽量避开高峰时段

提前预约办理业务

由此带来的不便之处

敬请谅解

如有疑惑

请致电12333或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