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长者助手 无障碍辅助浏览
当前位置:首页 > 窗口动态
中山市公积金新政实施三个月,累计18家企业申请缓缴410万元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发布日期:2022-09-27

“您好,我们针对企业推出了公积金缓缴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近日,中山市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来到中山一家产业公司,上门向企业负责人讲解今年5月25日出台的中山公积金新政,并了解企业目前的运营情况,根据其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缓缴建议。这是该中心为宣传公积金新政推出的“政策服务送上门,惠企纾困进园区”活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中山市公积金中心于全省率先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包括企业缓缴、个人偿还公积金贷款和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等三方面措施,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渡过难关。

新政实施三个月以来,成效明显,18家企业申请缓缴410万元。

早在2020年4月,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及办理指引,对缓缴、停缴、补缴、延期都做了明确规定,今年5月25日再次出台阶段性支持政策助企纾困。近三年累计87家中山企业申请缓缴,缓缴人员近5400人,缓缴金额达1517万元。

“进一步加大对困难企业帮扶力度,我们最近出台了企业降低缴存比例的阶段性支持政策。”中山市公积金相关负责人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按规定在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申请将单位及职工正常缴存的比例下调至1%到4%区间,期限为12个月。“如果企业有需要办理该业务的话,我们工作人员都可以上门服务,为企业解释政策、协助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