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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系统正式上线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1-02-20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竣工验收阶段联合验收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府〔2019〕86号)精神,现就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竣工验收阶段联合验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4月13日起,新办理施工许可必须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易燃易爆等工程)、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等事项一并申请,实行并联审批;新办理竣工验收必须将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易燃易爆等工程)、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含绿化)、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光纤验收、城建档案验收等事项一并申请,实行联合验收。

二、新申请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事项的应登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进行事项申请。

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7332710

三、对2020年4月13日前已经完成办理施工许可并联环节某项审批的可在系统中继续录入,并将已审批证书上传;对2020年4月13日前已经完成办理联合验收某项验收的可在系统中继续录入并将已验收材料上传。

四、电话咨询

施工许可并联审批问题咨询电话:88333693

联合验收问题咨询电话:88302720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系统正式上线的通知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系统近日通过测试和试运行已基本畅通,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上线。

2021年1月1日开始,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必须按照《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规范〔2019〕3号)和《关于实施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竣工验收阶段联合验收的通知》执行,申报单位及审批人员均应实施联合验收。

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89817456;18922136129